问题 | 股东股权确认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股权确认书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1、乙方在占公司总股本51%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25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甲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2、乙方作为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在甲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甲方无关。 4、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乙方作为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乙方有权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6、甲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代持有的51%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两年,到期日必须将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对于股东股权确认的相关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中规定的股东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对股权的类型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无法认定股东股权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基于实际来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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