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失业保险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 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包括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为农民合同制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 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 (3)《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 (4)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的非工勤人员提供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 号,经2000年10月10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1年施行。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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