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违法行为人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违法行为人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违法行为人拒不认罪的,也可以定罪,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违法行为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总的来说,不仅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任何刑事案件都是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在我国,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便不构成犯罪违法行为原因,也会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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