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一般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一般判几年? 1、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情节严重,是指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核材料,数量较多的;多次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屡教不改的;既买卖又运输、储存核材料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的核材料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出于实施其他犯罪的目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核材料的,等等。 3、单位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其实,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非法储存的危险物质的数量,储存危险物质的目的,还有案发以后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毕竟量刑不是简单的根据罪名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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