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盗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盗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表现形式是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二、治安管理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中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四、治安管理的特征有哪些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在治安违法案件中,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就类似于刑事案件当中的共同犯罪,对主犯跟从犯肯定要分别处罚。司法实践中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也比较多,比如两人以上寻衅滋事或者两人以上盗窃他人东西,诸如此类的情形,只要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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