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章程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一、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章程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关于监事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六条 【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是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公司需要提前编制好公司章程,在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应该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们可以讨论一下,在公司章程当中还需要规定的一些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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