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定要签订公司入职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一定要签订公司入职劳动合同吗? 公司员工入职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法单位制度?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是因严重违反制度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也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只是口头通知被辞退,也是无效的。 旷工被辞退不能随意扣工资 法律有明文规定工资的计算方式,如果员工旷工不来工作,只能扣除其旷工的那几天的工资,不能扣除全部工资,也不能扣除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员工付出了劳动,则应当计算其工作时间的工资。 工资的计算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 月=21.75天。 劳动者如果旷工,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旷工天数)x日工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我们国家对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有非常明文规定的,不签订的情况之下,必然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