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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可以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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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可以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具体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四、注册分公司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在依法成立之后,可能会由于想要扩展业务等的原因而想要设立分公司,此类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虽然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是却依旧可以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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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10: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