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主要就是两方,即原告与被告,也就是我们说的夫妻二人。此时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那么能够享有的权利也是不同的,究竟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5、有辩论的权利。 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不例外: 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 4、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三、未尽夫妻义务能起诉离婚吗 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面,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是负有相应义务的,正所谓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没有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道理。而在离婚诉讼中,当然要是不清楚具体该如何打官司的话,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站为你推荐你所在地区经验丰富的律师,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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