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什么意思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 一、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什么意思?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的意思是委托代理人没有再将代理事件进行再次委托给第三方的权利。 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转委托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九条 【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二、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是什么? 个人授权委托书样本(委托书) _________单位: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到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兹授权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处理代办事项.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年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本人均承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 _年_月_日 三、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在正常情况下,代理人应该亲自处理被代理人委托的事项,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肯定不能将代理的事项委托给第三方,不过,规定,如果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被代理人的同意,将委托的事项转托给第3人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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