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辩护诈骗罪不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如何辩护诈骗罪不成立 1、主观意图不是出于诈骗 (1)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 (3)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主观方面存在两点问题:犯罪故意与犯罪目的,司法实务中,不能将故意等同于犯罪目的。成立诈骗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具有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同时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此即目的犯构罪的特殊要求,亦符合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而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故,若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法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二、无罪辩护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另外,被害人、证人翻供时,不要冒然进行无罪辩护。 要辩护诈骗罪不成立就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无罪,所存在的要件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在辩护之前就需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做刑事案件的辩护可以由本人来,也可以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只要辩护成功就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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