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怎么样构成诽谤罪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怎么样构成诽谤罪? 1、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诽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诽谤罪的自诉状需要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四、诽谤案件中怎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无论缺少以上哪一方面的构成要件都不能以诽谤罪定罪,比如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不能构成诽谤罪。遭受到他人的诽谤以后,受害人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诽谤罪是亲告罪,需要受害人自行收集被诽谤的证据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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