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去外地没报备会怎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去外地没报备会怎样处理 取保候审期间若未获执行机关批准前往外地,便是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举动。 依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具备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权力。 倘若被取保候审人是以交纳保证金而获得取保候审资格,那么此时保证金或许会被没收。 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要求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亦或是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倘若已交纳了保证金,在没收保证金之后,需根据不同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实施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去外地身份证报警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前往外地,身份证是否会触发报警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侦查机构依法要求违法犯罪分子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后出具保证书,以此确保其不会逃离或妨碍调查活动,同时要求他们在接到传唤时立即归案并且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干扰证人行事行为。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亦享有报警的权利,此项权益并未受到法律的任何限制。 然而,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必须遵循以下各项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城市或县城; (2)住宿地点、工作岗位以及通讯方式如若发生变更,应在限定时间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备; (3)在政府部门传唤之时,应及时响应,出庭接受询问; (4)禁止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是串通其他违法人员共谋不法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去向哪个部门申请 取保候审手续应向何部门提出申请? 在申请与撤销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在此过程中,被依法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以及其合法委托代表人和直系血亲均有权利提出此类申请。 此外,申请取保候审还应当遵循严格的书面形式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当我们探讨取保候审去外地没报备会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是一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被取消取保候审资格,进而被逮捕羁押。并且,这种违规行为还可能会对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除了去外地没报备这种情况,可能您还会疑惑在取保候审期间还有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或者如果已经发生了没报备的情况该如何补救。如果您对这些与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给您准确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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