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二)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三)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四)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五)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六)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二、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1、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况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犯罪以后企图逃跑,或者是在逃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因此交通事故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也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时候需要出示拘留证,然后立即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内,并需要在24小时内进行询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