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取保候审法院判缓刑之前的期限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被取保候审法院判缓刑之前的期限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取保候审一定可以判缓刑吗? 不一定,取保候审和缓刑没有任何关系,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法院在判决书中会标注清楚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由人民法院在法定范围内确定的,并不是随意确定的,比如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缓刑考验期最少是两个月,最多不会超过原判刑期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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