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造成的官司是夫妻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打架造成的官司是夫妻债务吗 打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民事赔偿责任是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打人者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打人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打人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负责偿还。 如果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签名,但事后经对方追认; 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等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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