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打架被监外执行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因打架被监外执行是什么罪? 因打架被监外执行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予以监外执行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外执行期间收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三、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一般情况下打架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单就监外执行来讲,监外执行跟犯罪分子具体构成这种罪名并无直接关系,不管构成哪种罪名,只要存在以上几种情形,都可以被监外执行。造成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还未满的,犯罪分子仍然会被收监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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