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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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一、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主要是陈述的内容是不一样的: 1、上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2、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 二、上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上诉状的名称,即“民事上诉状”五个字。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判决、裁定不服而上诉的,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3、提起上诉的原审案件的案由。 4、上诉的请求。这是上诉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诉请求的内容应当概括地、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的判决或裁定,或者请求重新审理。 5、上诉的理由。这是上诉状最重要德望组成部分。 6、结尾的内容为:上诉状所送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时间(年、月、日)。 三、民事诉讼上诉后二审的审理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代理词和上诉状虽然都属于诉讼文书,但两者没有可比性,代理词主要是针对案件本身进行陈述的,但上诉状则主要陈述一审判决或裁定有问题的事实和理由。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和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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