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民法典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寻衅滋事的定罪依据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涉嫌寻衅滋事罪法院量刑依据有哪些? (一)案件起因; (二)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三)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四)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五)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六)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四、涉嫌寻衅滋事罪开庭后享有哪些诉讼权?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五、涉嫌寻衅滋事罪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四)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如果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受损或者造成公私财产受损,犯罪嫌疑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所以受害人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的部分自行协商无效的,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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