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拘留人什么时候通知家人?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一般拘留人什么时候通知家人? 一般拘留人是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人。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可以这么做: 1、找当地公安机关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 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二、被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是指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 3天 7天; 7天 7天:特殊情况的,延长1~4天; 30天 7天:多次、结伙、流窜; (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检察院拘留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 计算方法:7天 7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3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当代的社会,公安机关对局刑事案件在进行侦查的过程当中可以采取一定的刑事措施的,而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24小时之内是需要通知家属的。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因为通知家属可能会阻碍案件的调查活动,那么就不能够通知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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