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代书遗嘱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吗 代书遗嘱经查证有效的,继承人可以持代书遗嘱等的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代书遗嘱产生效力的条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 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 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通过小编以上的分析,继承人继承房屋后,继承人可以持生效的代书遗嘱、房产证等的材料,直接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登记,目前我国取消了继承房屋需要公证的规定。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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