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判刑?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劣药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2、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事实上,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劣药罪比较常见的都是单位犯罪单位,生产、销售或提供劣质药品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比如造成他人轻伤、轻度残疾等情形,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关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刑标准也不能一概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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