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连带责任执行方式 (1)同时式执行。 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 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 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选择式执行。 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 (3)转换式执行。 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 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是多个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同意受损的,到时候一般都会承担连带责任,只要是侵权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标准,而且在执行的时候一般可以同时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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