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么认定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应该怎么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 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 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二、犯强奸罪会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六项情形,即: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犯强奸罪一般情节的,也会判三至五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点的,就可能是十年至十二年的刑罚。 而且犯罪分子出狱后,在就业等各方面都会受到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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