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离婚女方能得到啥?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二婚离婚女方能得到啥 二婚离婚女方能得到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的一部分。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二、再婚夫妻生育子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再婚夫妻如果想再生育子女是可以,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申请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如果再婚夫妻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按以下流程申请生育子女: 1、本人申请。 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 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 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的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二婚之后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并不是特别清楚,这其实是跟第一次结婚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是一样的,首先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协商来进行确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这是明确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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