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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伤害罪和殴打他人有什么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和殴打他人有什么区别

首先,意图不一样,一个是为了报复或者蓄意伤害,另外一个只是警示。

其次,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程度不一样。

最后,在客观及主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

故意伤害罪主要是指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了行为上的伤害,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破坏了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损害了他人人体器官的机能。

而殴打他人的行为只是对于他人人体造成了短暂性的疼痛,并不会本质上伤害他人的人体健康。

殴打他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害人受伤,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有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

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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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0: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