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时签了担保人还需要还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借钱时签了担保人还需要还钱吗? 签了担保人债务人也需要还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借贷关系中对担保人的要求有哪些? 1、与主债权债务关系无牵连; 2、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应符合的条件。 三、担保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担保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4、主债权债务合同未被认定无效; 5、担保合同生效的其他条件。 四、签了担保人债务人不还钱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五、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怎样的? 1、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合法借贷关系中签担保人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并不是为了免去债务人的还款义务,正常情况下本身就需要债务人按期还款,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的,担保人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在借贷关系中做担保人肯定是有风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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