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 合同签订之后,并不意味着这个合同就能顺利的进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违约情形,在这样的情形下,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那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该怎么写?今天,小编给大家写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汉族 年 月 日生 公司 住址: 区 北里 楼 居室 委托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告: 男 年 月 日生 北京 有限公司经理 电话: 住址: 楼 室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为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21260元人民币 3请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通过北京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日签订一份《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私有房产一套。合同约定:房产位于 区 大街15号楼X栋XX室;建筑面积70.70平方米;房屋成交价为400000元人民币,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屋无抵押(事实上有抵押);如发生争议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另,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1月4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并由北京市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见证。协议约定:由原告在2008年1月份自行支付给被告部分房款152000元用于被告办理房地产提前还贷、解抵押手续,被告于当月(2008年1月)提前还贷、解抵押;被告在解抵押完毕后,需立即将房产证原件等房产转移所需材料交给丙方(即补充协议见证方)用于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转移手续;剩余部分房款30000元由原告于房产转移登记当天支付给被告。 原告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约定义务,并将剩余30000元房款于2008年3月14日提前给付被告,截止至2008年3月14日原告共计给付被告房价款240000人民币。 被告并未按协议约定于2008年1月份办理解抵押手续,被告于2008年3月14日在原告及见证方的要求并陪同下才办理了房产解抵押手续。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被告于办理完解抵押手续后,立即将房产证等证件原件转移给原告方用于办理房产转移手续,但被告当日并没有将房产证等证件交与原告及见证方,没有配合原告履行过户手续,这已构成违约。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推脱不与配合。原告认为,被告怠于履行过户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因此诉至贵院。 此致 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至关重要。起诉状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个合同能够要求继续履行,必须要排除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同时,在起诉状中要明确写好法律理由,法官在看的时候,比较看重的也是法律理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