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物权公示原则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物权公示原则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公示原则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物权变动的规则和公示方法是什么 (一)物权变动规则: 物权享有人享有物权、物权的内容变更或以何种方式消灭物权,须采用以公众信服的方式让义务人清楚知道谁是权利人且不应妨碍谁。 转让无时,也要让买受人知道他有无资格转让该物。 (二)物权公示方法: 第一种是登记。 欲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不动产所有权的内容或出售,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欲了解不动产所有权人,查不动产登记簿即可。 第二种是交付。 这是对动产而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公示的方法和方式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公开、公平和公正。 这样也能让公民信服。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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