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迁户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得到子女抚养权一方可以申请子女户籍迁移手续。
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得到子女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子女户籍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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