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民事责任赔不起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民事责任赔不起怎么办 赔偿不起的,如果家人和该案件有关,可以进行追责,实在还不起,也没有办法,今后会从收入中优先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民事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在赔偿他人的民事损失的时候,涉及到的费用过多,一般情况下个人赔偿不起会牵连到家庭的,但是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到时候可能还会坐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