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公安机关立案的话必须抓人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一、诽谤罪公安机关立案的话必须抓人吗? 诽谤罪公安机关立案后不是必须抓人,任何刑事强制措施都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不可能随便抓人,例如立案后,存在以下情形的,才能刑事拘留嫌疑人: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涉嫌诽谤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有哪些? (一)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的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四、诽谤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一般的诽谤行为是自诉案件,不可能由公安部门立案,由公安部门立案,说明诽谤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这类诽谤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部门立案,任何公诉案件不可能刚立案,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随便去抓所谓的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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