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多久可以减一次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囚犯做出的刑罚执行方式中,减刑的间隔时间是因人而异的。
对于被判有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通常情况下,两次减刑之间应相隔一段特定的刑期。 具体来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需在服刑满一年后才能获得减刑机会,且两次减刑之间通常需要间隔至少一年; 而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则需在服刑满一年六个月后才能获得减刑机会,同样地,两次减刑之间也需要间隔至少一年六个月; 至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需要在服刑满两年后才能获得减刑机会,并且两次减刑之间还需要间隔至少两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