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押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押金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押金,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没签租赁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吗 首先,没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退回押金。 按照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协商退回押金。 其次,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 确定租赁关系,可以口头约定租金、押金等问题,不属于要式合同。 因此,没签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双方应该遵守押金条款。 不过,双方对押金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的话,房东要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承租人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最后,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时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并且,去法院处理时,因为没有直接的租赁合同可以直接证明存在押金条款,所以建议要收集整理其他能够证明的证据材料,比如押金收据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时双方约定交纳押金的,租赁合同解除后,按合同约定处理押金问题,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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