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什么是7日无理由退换权?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随着网络购物的不断加强,网络购物纠纷也不断增多,很多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较好的保护,为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办法明确提出了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这一管理办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便于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原则。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还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办法对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做出说明。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当然,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数字化商品、报纸和期刊等除外,同时,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并承担退回商品的运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19: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