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租赁的土地被征收,承租方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补偿金。 政府在作出征地决定之前,土地可能已经被租赁出去,对于此种情形,土地的出租方、承租方通常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当然需要协商确定。 2、政府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土地,会被处分。 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政府强制农民出租土地怎么办? 1、政府强制农民出租土地,村民可以拒绝。然后采取以下的方式处理强租引起的纠纷: (1)协商,强行霸占土地造成他人损害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期限; (2)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3)仲裁,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起诉,协商、调解以及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集体土地出租流程 (1)申请 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受理 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3)供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签订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5)缴费 用地单位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 (6)归档和建库 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 三、政府强制占用农户耕地怎么办? 1、政府强制占用农户耕地,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 此外,政府强行征用农民土地耕地使用者可以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申请听证。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 2、政府强行征用农民土地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百姓的土地,但是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并且需要给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如果强制征地,则为违法行为。 对于政府发布征地公告之前,土地已经被租赁出去了的情形,土地的出租方、承租方通常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征地补偿金。如果对租地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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