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也可能是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定代理人负有保护被害人的责任和代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近亲属是与被害人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或管理被害人财产的权利。 当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障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 4、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责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上可知,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除了被害人之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要注意,一旦犯罪分子侵犯的是国家、集体的财产,不仅财产受到损失的单位可以作为请求权人提起诉讼,就连检察院也可以作为诉讼的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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