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政府可以强制征收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农村土地政府可以强制征收吗? 政府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但强制征收土地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非法强制征收是被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二、违规征地行政处罚是什么? 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 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对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拒不归还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必然是需要考虑到被征收的农民的生活的水平,所以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应当是给予公平的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原来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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