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卖渎需要哪些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卖淫罪证据需要有人证、证人证言或现场抓获所获得的证据,只要能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即可为有效证据。只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组织卖渎需要哪些证据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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