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诈骗罪一般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犯诈骗罪一般怎么判? 1、涉嫌犯诈骗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行为人全部退赃,有可能会被免除刑事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签发空头支票构成诈骗罪吗? 1、签发空头支票并不一定会构成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才会构成票据诈骗罪。 2、认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方法: (1)行为人完成了支票出票行为 支票出票是指出票人制作支票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支票出票包括两种行为:支票制作行为和支票交付行为。只有两个行为都完成,才能认为支票出票行为完成。如:张某填写了支票并且在支票上签字盖章,然而因故没有使用而将它锁进了抽屉。后因其他事情查到这张已填写的支票,其时张某的支票账户已经出现空户现象。因为张某没有将这张支票交付,所以不能认定为签发空头支票。 (2)行为人签发了空头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出票时账户内没有资金,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存入资金,账户一直处于空户状态。二是出票时账户虽有资金,但是资金不足,所开票据金额超过存款金额。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补足资金,账户一直处于欠资状态。三是出票时账户内有足够资金,行为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前提空了存款,造成账户突然空户现象。在上述情况下签发支票,都认为是签发空头支票。 (2)行为人骗取了他人的财物,指行为人将签发空头支票作为支付手段,实际不付对价地获取了他人的财物。 财物一般是商品货物或其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获取是指事实上的占有控制。 三、公安机关追回诈骗案的赃款后怎么处理? 1、公安机关追回诈骗案的赃款后,可以会将赃款返还给被害人,也有可能会上缴国库。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诈骗案退脏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退赃人员。因为涉嫌犯罪被关押,家属可以代为退赃,这和本人退赃是没有区别的,一样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减免措施。退赃后,家属或者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为被害人申请取保候审; (2)阶段退赃。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 (3)退赃方式的选择。家属或者律师直接联系办案人员的方式比较好。 公民、单位若是采取非法方式占有了他人的财产,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诈骗罪。至于涉嫌犯诈骗罪一般怎么判,要结合实际的诈骗案情才可以确定。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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