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襄阳地区拆迁补偿价格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襄阳地区拆迁补偿价格标准是怎样的? 1、拆迁襄阳地区的房屋,被拆迁房屋可以获得的补偿金可能为几十万元,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用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过半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与补偿规定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区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15日前,应当将其拟订的征收补偿方案向市房屋征收部门报告。 二、征收房屋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吗? 1、征收房屋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组织拟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项目情况,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超过300户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 被征收人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有房屋凭证为准。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不管房屋是自己修建的,还是从开发商处购买的,都有可能会被征收。此种征收行为无疑会损害到被征收方的权益,故此被拆迁方通常可以获得拆迁方支付的补偿金。在补偿范围确定后,被拆迁方不得实施房屋改建等的行为,否则有可能会导致自己无法获得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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