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他人职务侵占罪可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教唆他人职务侵占罪可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教唆他人职务侵占拒不承认可以定罪吗? 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在刑事案件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教唆他人职务侵占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教唆他人职务侵占有哪些义务? 1、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拘传等强制措施; 2、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3、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 4、承受检察机关的起诉,依法按时出席并接受法庭审判; 5、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指挥; 6、对于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有义务执行或协助执行。 六、教唆他人职务侵占在缓刑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教唆他人职务侵占罪可宣告缓刑的情形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教唆犯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职务侵占案的犯罪事实才能准确分析。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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