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没发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用人单位应当发经济补偿金而没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和解协议。 2、向劳动行政部门同时,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4、向工会寻求帮助的,由工会代替劳动者讨要;公司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公司拒不支付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5、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否终局裁决。 7、其他。 用人单位应当在以下情形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5、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8、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经济补偿金没发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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