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得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得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不存在非法得利罪量刑标准,这是由于不存在非法得利罪这个罪名。 (1)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收入叫非法所得,可能涉嫌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个人非法所得的量刑标准为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得利处理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3)没收违法所得金额的计算规定,准确计算违法所得数额。 二、不当得利是否构成犯罪? 1、获得不当得利一般不构成犯罪。 不当利息本身并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损失人要求不当得利有返还利益而不返还的,就会违法,如果经法院判决后,得利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 2、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 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只有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三、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他方受损失、必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必须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2、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 不管是公民、单位,都必须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获得收入,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而罪名成立,法院则可能会按照既定的量刑标准处刑事处罚。若是对非法得利罪量刑标准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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