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受家暴怎么样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遭受家暴双方经协商对离婚达成一致的,应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并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一寸免冠近照。 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搜集家暴的相关证据,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当事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递交家暴过程的录音录像、伤情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照片。 2、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经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遭受家暴怎么样申请离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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