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三次判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三次判刑标准是什么?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强行抢走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对于自我累犯和累犯,由于其在一定时期内犯罪一百次以上,对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威胁,除了主观恶性外。有时,虽然实际抢劫的财物总量不是很大,但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宁,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因此,多次抢劫将作为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之一予以处罚。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多次”的认定应当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发生、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 因此,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三次以上的抢劫,行为人基于不同的犯罪意图在不同时间、地点实施的多次抢劫,可以认定为多次抢劫。 二、入户抢劫应该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三、团伙抢劫三次判多久? 抢劫三起属于多次抢劫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从犯,可以参照主犯的刑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三次判刑标准是团伙抢劫已经达到了三次,在这个时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们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在团伙里面所担任的角色来进行判刑。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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