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中村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企业拆迁 |
解答 |
一、城中村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通常包含以下三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 2、厂房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损失费; 4、装修附属物补偿; 5、机器设备机器设备补偿; 6、搬迁费用补偿。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三、城中村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最低的标准是拆一还一,意思就是拆一平补一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四、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农村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农民安置房如果取得了齐全的证件,就可以进行买卖交易。虽然安置房可以买卖,但是安置房交易的政策一般限制五年内不得进行交易。安置房是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所使用的房屋,房屋的价格会低于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 农村的拆迁安置房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安置拆迁人的,若其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没有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则出售就不行的。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 (一)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尽管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城中村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定来计算,一般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搬迁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机器设备的补偿等。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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