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有房屋纠纷可以告他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有房屋纠纷可以告他吗? 1、发生房屋拆迁纠纷不一定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拆迁纠纷可能是民事纠纷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吗? 1、发生拆迁纠纷后不一定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发生拆迁纠纷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形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三、拆迁纠纷被法院受理后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吗? 拆迁纠纷被法院受理后不一定可以申请延期开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确因突然患病等正当理由没法到庭,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等就难以进行,这将影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因此,可以延期审理。 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参加本案的工作,致使案件审理一时无法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 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比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害民事诉讼而被拘留,不能按期或者继续开庭审理等。 不管发生的拆迁纠纷是属于民事、还是属于行政纠纷,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之前,需要收集相关证明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如果对拆迁有房屋纠纷可以告他吗存在其他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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