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起诉解除取保候审是结案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检察院不起诉解除取保候审是结案了吗? 检察院不起诉解除取保候审即意味着结案,检察院不起诉的,应当公开宣布。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检察院不起诉酌情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2、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4、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6、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四、检察院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存疑不起诉的条件有: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期限;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不起诉的原因有好几种,比如证据不符合起诉要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构不成刑事犯罪,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等,检察院不起诉解除取保候审是结案的标志,不过,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决定有异议的,有权利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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