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交给法院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但该条规定未明示递交的具体方式,是存在一定漏洞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予修改完善,该条规定中“递交”是否能以邮寄方式等方式未明确表示出来,但在实务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这点需要大家注意。 二、具体形式 书面诉状写好以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如果原告本人没有文化不会书写诉状,又请不到代写诉状的人,或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书的人),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允许,将当事人口述记录在案,并且应当按诉状内容要求进行提示,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然后将口述内容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状的作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将直接引起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起诉状的作用在于:(1)当事人提交起诉状是其行使起诉权的表现,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国家司法救济的途径,有利于其实体权利依法得到应有保护; (2)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 (3)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起诉状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 (4)起诉状也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 看过上文相信你也知道“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交给法院”这个问题的答案了,这能是自己亲自递交哦,其他方式是没用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因为民事诉讼书是当事人行使诉权地依据,这种权利是不能代为行使的,因为其具有身份属性,所以就算找了律师也是需要自行递交地哟;不过特殊情况是可以让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地父母亲代为递交,但需要出具相应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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